Wednesday, February 28, 2007

跟麦克卢汉爷爷学到的几件事情

明天要交论文了。我有10个钟头时间生产这篇5-7页的小文章。这篇论文大概会跟麦克卢汉爷爷的《理解媒体》有关系(Marshall McLuhan, Understanding Media)。为了做麦爷爷的presentation,我创下本人熬夜历史最高记录,凌晨三点半。还好,麦爷爷还是很有趣的,也很人道,一点也不绕,还教我几件事情:

1. “想象的共同体”不是安德森第一个想出来的。也不是麦爷爷的学生Walter Ong想出来的。但是不知道是不是麦爷爷于公元1964年第一个想出来的。

2. 亨利詹姆斯(Henry James)热爱打字机,不听到打字机的声音就不能写作。他如此之爱打字机,以至于临终前,让秘书把他挚爱的打字机搬到床前(death bed, mind you)。在打字机的踢踢踏踏里,离开人世。

3. 打电话的人喜欢涂鸦。麦爷爷说因为电话这个媒介,需要全部感官的投入。所以手脚就都会很想加入对话。所以,不光涂鸦,玩空当接龙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
好,干活。

6 comments:

rongengle said...

done......

swallow said...

连ゆき都会说了,すごいですね。好好博,我们喜欢看.熬夜太晚可不行奥.

rongengle said...

Happy birthday~~~

Unknown said...

哇,空档结龙,哈哈,有道理有道理!

赋格 said...

王老师的课也要开啃麦克卢汉了,嘻嘻

胖头鱼 said...

呵呵
麦爷爷写文章太罗嗦了。。。。。
我喜欢一边电话一边玩话筒线